从论证方式的结构上看,唯一比较明快的演绎法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是最早提出以三段论为中心的演绎法的创始人。而更为令人惊讶的是,公元前由亚里士多德创建的这一论证方法的体系到十九世纪还有很多人将它作为自己的必修科目。但是,由于演绎法只能适用于非常单纯的推论,所以有些人认为它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如在我ffli,己忆中的形式推论就包含了“那是很自然的事,实际上并不需要推论”的含义。三段论中只包含两个名词且可用干推理与结论的例句有:“所有A都是B”与“某A是B”,以及它的否定形式“所有A都不是B”与“某A不是B”。又如:从“所有动物都不是机械”与“某动物是狮子”这两个前提出发,可以推导出“狮子不是机械”的结论。
但是,当该项前提的举例并不表述它的属性,而是表述它的关系时,则情况又有所不同。譬如:从“所有大象都比猫大”,而“所有猫都比蚂蚁大”这两个前提出发,可以毫无疑义地得出“所有大象都比蚂蚁大”的结论。然而,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却并不能证明它的正确性,这是因为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中“什么比什大”的举例一开始就不能出现在前提与结论中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