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相关规定
一、采购、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采购
1、危险化学品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查验入库。
4、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剧毒品,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品准购证和准运证。
5、危险化学品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二)危险化学品销售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评估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登记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也不得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单位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单位查验发货。
5、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运证的单位。
6、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