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A、违章冒险作业B、违章作业C、组织作业D、冒险作业
发布时间:2022-06-10 17:07
注:该提问由杜*成
发起的自问自答(由他的知识、经验、图书/文章等拆分演变为问答形式而来),该自问自答产生所有收益的0%归发布人所有。如果你觉得你有更好的回答,也可以参与回答,回答收益分成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