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回收期法的优点在于,该方法依据贴现率计算项目的投 资回收期,考虑了投资的风险问题。对风险较大的投资方案可以 采用较高的贴现率,而对于风险较小的投资方案可以采用较低的 贴现率。这样一来,使得具有不同风险的投资方案具有可比性,便 于更合理地选择投资方案。但是,贴现回收期法仍然没有考虑各 方案投资回收以后的情况。因为,各方案的使用年限有长有短,而 且各方案在整个使用年限内的总收益会有显著的差别,而各方案 的总收益理应是方案选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在贴现回收期法中 没有反映
。
在技术经济评价方法中,还有净现值法、内部收益率法及投资 报酬率法等。净现值法则考虑了资金在使用期限内的分布及项目 的寿命,克服了投资回收期法和贴现回收期法的不足。总之,投资 效果的评价必须根据使用的目的来选取,即在项目评价初期进行 方案筛选时,可采取投资回收期或追加投资回收期法;在项目详细 评价并最终确定项目时,必须采用净现值法、内部收益率法等评价 方法。